工信部答记者问来了


        在11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负责人何海林介绍了推动工业领域对外贸易发展、加强产业国际交流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以下是对何海林发言的详细解读。


        推动工业外贸发展的政策考虑和具体安排


        工业品在我国外贸中占比达九成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推动工业外贸方面有以下政策考虑和具体安排:


        1. 引导企业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

        鼓励跨国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中试平台、生产基地,推动产业创新合作。引导国内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通过海外投资设厂、技术授权等方式加强与海外企业的合作。搭建多种平台,引导中外中小企业共享中国发展机遇,融入全球大市场。


        2. 提高中国制造品牌美誉度:

        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提高机电产品及其零部件、元器件的可靠性水平。支持中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制造业企业有序竞争,提升工业品的产品质量。支持企业完善全球物流和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全球消费者的能力。加大品牌保护力度,维护中国制造品牌的形象。


        3. 发展数字贸易和绿色贸易:

        研究出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和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行动方案,建设智能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大力发展智能物流装备。推动在数据流动、商品溯源、电子签名等领域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跨境电子商务规则。深入落实工业领域和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引导新能源产品满足国外能源转型市场的需求,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绿色贸易。


        4. 提升企业“出海”服务水平:

        指导中介组织提供有关国家政策法规、绿色认证、财会合规等一揽子服务。聚焦中小企业“出海”面临的能力不足、渠道信息不畅、风险防范能力较弱等问题,组织服务机构与有“出海”意向的中小企业精准对接,提供专业化服务。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服务,为中小企业搭建平台、对接供需。


        加强产业国际合作 促进外贸发展


        在加强产业国际合作、促进外贸发展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做了以下工作:


        1. 加大产业开放力度:

        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已实现“清零”。在电信领域,稳步推进电信业对外开放,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十项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八项,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取消经营类电子商务等多项业务外资股比限制,批准2220家外资企业在华经营电信业务。启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等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


        2. 加强产业开放平台建设:

        通过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与东盟、德国、意大利、巴西等24个国家、地区以及区域性组织开展机制性磋商交流,签署了28个涉及工业、信息通信业、中小企业等领域的合作备忘录。印发《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在广东、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分别批复设立15个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


        3. 营造开放包容产业环境:

        举办中非数字合作论坛,推动与发展中国家政策交流和产业务实合作。举办2024年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论坛,发布《新型工业化国际合作倡议》,倡导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发展环境,合力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坚持开放合作,加强政策协同,推动制造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体系,实现互利共赢。通过政府间多双边合作机制的作用,推动政策的协调和产业交流合作,支持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合作,鼓励制造业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将我国的先进技术和标准推向国际市场。同时,继续扩大电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做好外资企业试点企业的管理服务,依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推动数字领域的深度合作,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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